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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为加强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械)安全,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湖北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办法(暂行)》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恩施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恩施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年恕
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袁昌琦
恩施市卫生局副局长
丁凤桥
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廖大田
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监科科长
汪建恩
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科长
袁胜荣 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队长
胡云军
恩施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尹应雄
恩施市中心医院副院长
覃德荣
恩施市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监科
,主任由廖大田担任
,办公室联系电话
:8236693;传真
:8228051;联系地址
:恩施市民族路三巷
8号。
三、同时成立恩施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各乡镇(办)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站,监测中心设在市中心医院药剂科,具体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技术工作,监测中心成员如下:
主任
:李
敏
恩施市中心医院药剂科
成员
:周兴权
恩施市中心医院器械科
向
玉
恩施市中心医院药剂科
杨元华
恩施市元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各乡镇(办)监测站设在各乡镇(办)卫生院药剂科,协助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
各乡镇办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站成员如下:
小渡船站
:
站长:隆万玉
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向
奋
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
舞阳站:
站长:徐晓荣
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廖金海
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防保所
六角亭站:
站长:叶
辉
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伍
彬
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
屯堡站:
站长:钟正明
恩施市屯堡乡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吴奇彦
恩施市屯堡乡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崔坝站:
站长:刘瑞妮
恩施市崔坝镇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张兆艳
恩施市崔坝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岔站:
站长:王
蓉
恩施市三岔乡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董
明
恩施市三岔乡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盛家坝站:
站长:焦
进
恩施市盛家坝乡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黄广辉
恩施市盛家坝乡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芭蕉站:
站长:肖远清
恩施市芭蕉乡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李在新
恩施市芭蕉乡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龙凤站:
站长:程
凯
恩施市龙凤镇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喻国富
恩施市龙凤镇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白杨站:
站长:张
军
恩施市白杨坪乡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向成飞
恩施市白杨坪乡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新塘站:
站长:谭祖姣
恩施市新塘乡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王
荣
恩施市新塘乡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红土站:
站长:黄祥义
恩施市红土乡卫生院
成员:李
义
恩施市红土乡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白果站:
站长:扶乾相
恩施市白果乡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李发菊
恩施市白果乡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板桥站:
站长:董传英
恩施市板桥镇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谭良卫
恩施市板桥镇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太阳河站:
站长:吴小年
恩施市太阳河乡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欧阳平
恩施市太阳河乡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沙地站:
站长:向必培
恩施市沙地乡卫生院药剂科
成员:谭昌钧
恩施市沙地乡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四、
各部门和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
(二)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药品严重不良反应组织调查、确认、处理和上报;
(五)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在职责范围内可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市卫生局:
(一)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其他管理规定;
(二)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已确认的药品不良反应采取相关的紧急措施,同时将采取的措施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
(二)每年组织召开协调工作会议;
(三)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各监测站:
(一)组织落实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务;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严重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工作;
(三)学习、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有关法律法规;
(四)负责承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恩施市卫生局
二
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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