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加强曲马多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药品批发企业、市直医疗机构、乡镇(办)卫生院: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加强曲马多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7]74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按文件要求贯彻执行,我局将于2008年3月15日前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各单位于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定期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半年购进、储存和销售(使用)情况上报我局,上报情况包括库存量、购进量、销售(使用)量,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下半年情况,7月10日前上报当年上半年情况,2008年上半年情况上报时间为2008年7月10日前。联系人:廖大田,王小平;电话:8236693;传真:8228051;E-mail:pandahahaha@163.com。